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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中标公告

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中标公告

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伊川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,就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、评标,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:

一、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:

项目名称: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

项目编号:HNCC-2023-023

二、招标项目简要说明:

1、项目概况:本项目为伊川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,主要包含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,包括餐厅管理员、厨师、厨工、服务员,确保餐厅消防安全以及食材的卫生安全,米、面、食用油、肉、蔬菜等食材由餐厅经营者,确定定点投标人及货物标准,从源头上保证食材安全和新鲜等。

2、服务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,服务期间采购人会对中标人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评定,若中标人服务良好,获得采购人的认可,经采购人同意后,可以与中标人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。

3、服务质量: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

4、服务地点:伊川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

5、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

6、资金来源:财政资金,697600.00

7、招标方式:公开招标

三、公告媒体:《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官网》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上发布

四、评标信息:

评标日期:20230905

评标地点:河南省洛阳市市辖区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A6号楼1308

评标专家:张新敏、吕军、郑丽霞、张军伟、王建梅

五、中标信息:

中标单位:洛阳秀江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

中标单位地址: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城关街道办事处鹤鸣路248号第一层

投标报价:697000.00

服务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,服务期间采购人会对中标人服务质量等进行考核评定,若中标人服务良好,获得采购人的认可,经采购人同意后,可以与中标人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。

服务质量:符合行业标准及采购人需求。

合同履行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。

六、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。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,逾期未领取的,视同发放中标通知书首日已领取。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。

七、各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,可以在中标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(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),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及本人身份证件(原件)一并提交(邮寄、传真件不予受理),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。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。

八、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,支付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《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(计价格【20021980号)》和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发改办价格【2003857号)文规定的标准计取,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。

九、发布中标公告的媒介

本次中标公告在《伊川县人民检察院官网》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》上发布。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。

十、本次招标联系方式

  称:伊川县人民检察院

  址:伊川县二程大道3

联系人:崔先生

  话:0379-64358280

代理机构名称: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
联系地址: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369号恒生科技园A6号楼1308

联系人:梁女士

  话:0379-65969877

       河南创彩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
20230906

								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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